宿迁市审计局文件
宿审发〔2022〕8号
宿迁市审计局印发关于鼓励激励审计人员
改革创新争先创优多作贡献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
《关于鼓励激励审计人员改革创新争先创优多作贡献的实施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审计局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鼓励激励审计人员改革创新争先创优
多作贡献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审计人员进一步改革创新、争先创优,推动宿迁审计高质量发展,服务“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积极为“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多作审计贡献,为全省审计事业发展多作宿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严格准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决策部署,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做好做优主责主业,确保在全市高质量考核中争先进位,在全省审计综合考核中走在前列。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大力弘扬认真顶真当真、求实务实落实作风,突出实干实绩实效,坚持有为才有位,激发审计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进一步提高能力素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审计干部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深入推进“五个强审”和研究型审计,全面打造能查、能说、能写的审计人才队伍。
(四)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教育引导审计人员不断强化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勠力同心、担当作为,推动审计改革创新、争先创优。
三、主要措施
(一)注重选拔任用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综合考量德、能、勤、绩、廉情况,优先推荐、选拔任用和聘任以下人员:一是审计项目获得审计署、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表彰的;二是承担或牵头的改革创新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三是审计结果报告、直报信息引起市领导、省厅领导高度重视,推动完善体制机制,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四是在招商引资等工作中为全局作出重大贡献的;五是其他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
(二)注重推荐表彰创新创优、奋勇争先的优秀干部
评先评优时,优先推荐表彰以下人员:一是审计报告、直报信息引起市、厅领导重视,产生良好效果的;二是审计项目获得市局及以上优秀审计项目表彰的;三是承担或牵头的工作获得市相关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四是在招商引资等工作中为全局作出较大贡献的;五是在市级及以上审计专业媒体发表、交流科研成果的;六是新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类资格、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七是被评为星级党员的;八是其他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
(三)注重培育培养勤学敬业、甘于奉献的优秀干部
1.鼓励支持学习研究。鼓励支持审计人员围绕审计事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取得更高学历学位、更高专业技术资格。鼓励支持审计人员参加各级各类专家(人才)库的评选,发挥领军人才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审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课题研究、参加学术论坛活动,总结、发表、交流研究成果。
2.积极搭建优秀人才培养平台。总结推广审计导师的先进务实经验,建立优秀人才库,探索项目主审竞争机制,在审计实践中锻炼、培养年轻干部。利用机关党建活动平台,鼓励年轻同志走上讲台,评审计发展、论改革创新、谈理想事业、说争先创优,从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选拔人才。
3.全方位开展干部轮岗任职交流锻炼。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原则上按干部有关任职期限要求进行轮岗,其他人员统筹安排,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四)注重关心关爱坚持原则、苦干实干的优秀干部
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关爱相结合,予以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增强干部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审计人员的所思所想,并及时给予正面回应。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排忧解难,让审计人员安心、安身、安业。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优秀项目打造、改革创新项目推进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开展阶段性工作评估,强化工作举措,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二)抓好工作落实。全体审计人员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与全局年度目标对标对表,凝心聚力、担当作为,确保班子成员和每个处(室、中心)及其每个人都能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三)注重典型引导。注重挖掘宣传创新创优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多渠道、有成效地开展典型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增强审计人员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的荣誉感和成就感。
宿迁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