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审组发〔2020〕38号
关于吴孝全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吴孝全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
何静娴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
吴苏纬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
中共宿迁市审计局党组
2020年11月26日
名称 | 关于吴孝全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319645/2020-00098 | 分类 | 人事信息 ??审计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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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宿审组发〔2020〕38号
关于吴孝全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吴孝全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
何静娴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
吴苏纬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
中共宿迁市审计局党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