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审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14319645/2016-00010 分类 财政信息 ??审计 ??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16-02-22
文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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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宿迁市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所辖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所辖县(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6.市政府部门、所辖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审计署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省驻宿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省政府投资和以省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等其他事项。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省、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所辖县(区)政府共同领导所辖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所辖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审计署、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法规综合处(审计督察处)、经济责任审计室(内审指导处)、计算机审计处、财政金融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企业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纪检监察室。

下属事业单位: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

三、编制现状

本部门机构由1个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组成,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如下表:

四、2016年工作任务

全市审计机关将按照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发展定位,突出“发展、改革、法治、反腐”主题,深入推进制度创新、质量创优、转型升级、强基固本,更加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

(一)扎实推进审计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宿迁自身实际,不断推进审计审计制度改革,配合抓好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切实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二)着力抓好审计监督全覆盖。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对政策措施落实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关注财政资金存量和增量,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抓好政府投资审计,在摸清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关注减少损失浪费和节约资源等问题,并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严防项目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行为。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深化审计内容,健全审计评价体系,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水平。加强民生资金审计,重点开展“医教水住行”等涉及民生领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2016年拟对全市涉农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资源、环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管理。抓好项目计划管理,坚持突出需求导向、关注重点领域,向社会公开征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建议,并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部门意见,提高自定审计项目立项的科学性。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审理、质量检查、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控审计质量风险。全面推进工程审计项目复审工作,积极探索审计助辩制,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公安、检察等部门配合,形成联动整改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成果分析、转化、运用机制,归纳总结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挖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上、机制上、规律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有效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以专题报告、审计要情和审计信息等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为领导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宏观管理当好参谋助手。

(四)狠抓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审计人才培养,继续推行审计实务导师制,强化审计人才实践锻炼。更加重视审计干部业务培训,从综合素质、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及理论研讨等方面细化业务培训内容,增强审计业务培训的实用性,促进审计干部业务能力转型和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注重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理审计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五、编制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严格执行完整预算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对各项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其中:

收入预算编制:根据前三年各项收入征收水平,结合经济形势变化、政策调整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预计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数。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国家及省政策和在编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财政局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和核定的在职、离退休人数确定;

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工作实际统筹编制,整合规范目标、用途相近的专项经费。

六、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表中包含了市审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1547万元,其中税收财力补助1064.99万元,非税财力补助482.01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一般韩国赌场支出1547万元。

2.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67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审计部门正常运行所支出的办公费、物业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支出;项目支出580万元,主要是聘请中介机构协审费、审计“八不准”工作经费、审计专项业务费、数字化审计信息系统经费等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

2016年,宿迁市审计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126.32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安排12.01万元,比上年增加0.65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6.1万元,主要是车改后,2016年1-2月有过渡期用车,3月份后不有公务租车费用;因公 出国(境)费用20万元,与往年持平,主要用于审计业务的交流学习;会议费安排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使用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安排44.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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