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审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审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索引号 014319645/2015-00039 分类 财政信息 ??审计 ??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15-09-22
文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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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宿迁市审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所辖县(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所辖县(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6.市政府部门、所辖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审计署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省驻宿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省政府投资和以省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等其他事项。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省、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所辖县(区)政府共同领导所辖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所辖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审计署、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法规综合处(审计督察处)、经济责任审计室(内审指导处)、计算机审计处、财政金融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企业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纪检监察室。

下属事业单位: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共安排45个重点审计项目,着重加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工程、经济责任、民生领域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并将审计成果以直报信息、专题报告等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63直报信息和专题报告被市主要领导批示,较好地服务了领导决策和经济发展。一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审计。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共发现税收级次鉴定错误、企业延迟纳税漏缴税款等6个方面问题。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得到了市政府和市人大的高度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对6个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二是强化政府投资审计。开展投资审计项目74个。市局对市第一人民医院、三台山森林公园扩面提质工程等11个重大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80份。三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完成1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2013年度16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委书记魏国强同志对报送的督查结果作出批示,要求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根据审计报告,市纪委对6个部门进行了驻点巡查。四是开展全国土地审计。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参加审计署长春特派办领导的无锡审计组,得到特派办领导的肯定。同时,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加强土地管理、提高集约利用的建议,得到市主要领导肯定和批示。

四、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334.0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03.25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其他收入630.78万元,为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2.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1206.6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130.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6.31万元,公用支出603.73万元。

  (2)项目支出76.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0.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74.34 万元;项目支出76.63   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一般韩国赌场(类)支出650.97万元

(三)“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4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1.63万元,较上年下降5.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下降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下降1.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下降3.83万元。 “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4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3)公务接待费10.5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5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交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2014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52批次,364人次。

表1:收入决算表.xls
    表2:支出决算表.xls
    表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表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表5: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表6:“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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